
抓住酒文化和酒文明的核心靈魂,確立評價標準和途徑,是探索酒生態存在價值的基本方法。評判酒文化的核心社會價值,可以參照以下四個標準。
一:是否有利于維護國家、民族、地區的政治秩序穩定。如:酒在祭祀、禮儀中的作用等;
二:是否有利于增強民間交流,化解民族矛盾,促進民族文化的融合互補。如:莒國酒會、大野酒宴、茅臺香冠巴拿馬、劉伯承酒宴大涼山等;
三:是否有利于先進文化思想內容及形式的鞏固、提高和傳播。如:酒風氣對政風的映射和影響;
四:是否有利于促進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諸要素的均衡發展。如:杯酒釋兵權的政治目的;第五,在內容和形式上,是否與上層建筑的發展相適應。如:酒榷;第六,是否有利于人類自身的進化和發展。
酒德、酒政、酒令、酒文、酒事、酒俗、酒藥、酒術、酒道、酒風……“無酒不稱席,無酒不成禮,無酒不為盛”,一個人從生到死,既便終生不飲酒,也無法擺脫酒的影響。分析酒文化的社會價值,對人們生活需要有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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