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7日,記者獲得一份由貴州茅臺(貴州仁懷)營銷有限公司發出的《關于追究重慶懷茅商貿有限公司等單位違約責任的通報》文件。
文件對重慶懷茅商貿有限公司、武隆縣黔至商貿、重慶文凱商貿、重慶瑞億祥商貿、重慶涪陵區濤沭、銅仁地區鑫陽、南岸區泰德隆酒水商行、重慶仁鵬貿易、重慶宏貝酒類、萊昂酒類、南川區宜家商貿、貴可豐酒業、國榮酒店用品、巴南區海富食品經營部以及開州區興高達酒類經營部等15家經銷商做出處罰。
在文件中,記者發現,在對巴南區海富食品經營部以及開州區興高達酒類經營部這兩家的處罰最重,其處罰原因為:產品銷售記錄弄虛作假,應付檢查,未建立健全客戶檔案,日常銷售記錄、月銷售計劃表、進銷存臺賬。
相應處罰為:1、黃牌警告,暫停茅臺酒業務辦理;2、扣減10%履約保證金;3、取消第二季度專賣店營業員工資補貼;4、扣減2017年度合同供應量的30%;5、取消2017年度評先評優資格;6、取消市場支持費用;7、星級評定下調一級;8、自通報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并向省級提交書面整改材料。
前6家單位違約現象集中為:客戶檔案、日常銷售記錄、日銷售計劃表、進銷存臺賬記錄敷衍了事,營業員不足2名。
剩下的7家被處罰原因為:無固定辦公地點,無市場業務人員,未建立健全銷售記錄,進銷存合賬。
在文件最后,還寫明了重慶省區于15個工作日內親自到經銷商處復查整改情況并簽字蓋章后移交渠道管理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