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臺酒在不同的時期,包裝等特征不盡相同,了解這些特征,對于辨別不同時期的茅臺酒有很大的幫助。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特征:土陶瓷瓶+木塞
(1)正貼:“貴州茅臺酒”和“地方國營茅臺酒廠出品”均為簡體。
(2)背貼:文字簡體、豎排,結語“特此敬告”,日期格式為藍色漢字。背貼廠名落款先為“貴州省茅臺酒廠”,后為“地方國營茅臺酒廠”。
(3)封口:木塞,封口紙上印有“貴州”兩字。
1966年7月起特征:乳白玻璃瓶
(1)1967至1968年,五星茅臺修改背標說明,內容中提到“三大革命”,這種酒稱為“三大革命”。
(2)日期格式前期延續上世紀60年代初為藍色漢字,后期為藍色數字,兩種日期格式分界的時間在1975年3月到1977年10月之間。
1978年特征:三大葵花
1978年經批準,有25.8萬張原封存的葵花牌商標被用于內銷酒上,即正標為“葵花牌”,背貼為“三大革命”,三大葵花生產時間只在1978年,大約從年初至10月份左右。這期間生產的內銷茅臺,并非全部是三大葵花,也混雜有五星茅臺。
1979~1986年特征:五星商標
茅臺在上世紀80年代以前的封口一般都采用鮮紅的賽璐璐皮子,但1978年后期卻采用暗紫紅色半透明的賽璐璐皮子。由于半透明瓶頸出現一圈白環,有人也稱之為“白環酒”。暗紫紅色半透明的賽璐璐皮子開始使用的時間約1978年10月左右,結束使用的時間在1980年五六月。
1986年8月茅臺酒廠接上級通知更改內銷酒包裝,由540毫升改為500毫升,并改塑料蓋為鋁蓋,瓶身棉紙取消,開始使用外盒。
各時期的茅臺酒,由于歷史背景,生產力水平,消費訴求等不同,最大程度從包裝上體現出來,通過這些細微變化,也可體察當時的社會狀況,每一時期的茅臺酒,就是一個時代的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