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歲的陳某生日當天,喝完酒后騎摩托被警方查獲,當場棄車就跑。他說,網傳酒駕可以跑,結果換來拘留。昨天渝北區交巡警支隊提醒:網傳的許多逃避酒駕方式,都不靠譜。
民警介紹,25日中午1點,一輛從渝北大灣鎮開往茨竹鎮方向的摩托車,在筆直公路上走著S曲線,時快時慢,十分危險,正在巡邏的興隆大隊民警立即截停該車。
駕駛員是名40歲左右的男子,滿身酒氣。他稱當天是自己40歲生日,中午請親戚吃飯,的確喝了幾瓶啤酒。見民警要做酒精測試,他突然棄車就跑。民警追出幾十米后,將陳某擋獲。酒精吹氣檢測結果為54mg/100ml,屬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
為何要跑?他告訴民警,有朋友在網上看到:如果酒駕被警方查到,第一時間跑,“如果沒被抓到,跑脫了警察就拿你沒辦法。”結果,陳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還有準備逃逸情節,被警方罰款,并行政拘留5天。
這些酒駕逃避法都不靠譜
陳某所說的網傳逃避酒駕處罰方式,究竟有哪些?民警提醒,這些都是傳說,不靠譜。
傳說1 棄車逃走
醉駕后碰到交巡警檢查,立即下車并棄車逃離現場,等酒醒后再回去領車,或在檢查站前掉頭就跑。
警方說法:
一是采取視頻監控、照相攝像等方式,鎖定駕駛人員,再采取多種形式調查其是否有酒駕行為;二是檢查站前方有民警蹲守,負責對掉頭車輛進行檢查。
棄車逃跑的,可照《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進行罰款、治安拘留等。酒駕肇事后逃逸的,將按照肇事逃逸處理。
傳說2 當面喝酒
隨車攜帶一瓶高濃度酒,若酒后駕駛遇到警察,馬上下車拿起酒瓶當著警察的面猛灌,辯稱“下車才喝的酒”。
警方說法:
按相關規定,被現場查獲當事人為逃避刑事追究,在呼氣酒精測試或提取血樣前飲酒,經檢驗其血液酒精含量達到醉酒駕駛機動車標準的,將以涉嫌危險駕駛罪予以立案偵查。
傳說3 找人頂包
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酒駕人發現有警察檢查,立即和車上沒喝酒的人調換座位;二是酒駕人逃離現場后,找沒喝酒的朋友自首。
警方說法:
查酒駕位置大都在路況、照明、視線良好且有交通或治安監控設備處,有利于固定證據。監控設備可清晰拍錄車輛運動軌跡、駕駛室狀況及證人證言。交管部門也可通過多方證據進行互相印證,不會給頂包者以可乘之機。
傳說4 儀器自查
上網買一種酒精測試儀,酒后先用測試儀自己檢測一下,不超標就可開車。
警方說法:
網購測試儀器并不靠譜,不能作為執法依據。據介紹,交巡警使用的呼氣酒精測試儀經過技術監督部門檢驗,靈敏度非常高。此外,認定醉駕,酒精測試儀只是初步檢測,還要抽血檢測血液酒精含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