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對某一酒品的舒適感的程度,是色、香、味、格的綜合感覺,就原則而言,要求產品在各種香氣之間、各種味道之間,以及香氣與味感之間,力求達到平衡,一句話,要求酒品香氣幽雅、豐滿、諸味諧調。所謂諸味諧調,是指某種味感不能明顯地掩蓋另一種味感。但實際上所謂的舒適感也只是相對而言的。因為眾多消費者的飲用習慣是千差萬別的,由此決定著產品的多樣性,否則世界上就不會有成千上萬種名優酒品了。有的人喜飲較甜或較酸、較苦、較辣的酒;有的人喜飲一般人難以接受的具有特殊香味的酒,我們理應尊重各種人士的自我選擇。
每種酒品的成分,包括含量較多的若干骨架成分、起諧調作用一些微量成分,以及極微量的某些特殊成分,三者缺一不可,其中有的特殊成分還具有一定的保健作用。
原則上要求酒品的各種香味成分能相互起到襯托、促進的作用。但實際上有些成分是相互抑制、掩蓋甚至抵消的。因此,要達到最佳的成分組合及其理想的量比關系,則并非易事。酒精、糖分、酸味及苦味、澀味、咸味、辣味等成分之間的關系也較復雜、微妙。
例如,酒精是平衡酸的主要成分,酒度可與酸度加單寧形成平衡關系;酒度加糖度可與酸度達到一定的平衡;體積分數為4%的酒精,可掩蓋濃度為l0mg/L的奎寧苦味;酒精也可增強糖的甜味,但酒精的甜味感不及蔗糖純正,有些酒人口后的第一感覺是甜味,則是酒精的作用。
甜味與酸味可相互掩蓋,但不能抵消,如果酒中酸含量太低,則缺乏清新感,并呈現“瘦弱”感。濃度為20~40g/L的蔗糖,可掩蓋濃度為l0mg/L的硫酸奎寧的苦味,這種苦味是較難受的,在咖啡飲品中加糖,即同此理。在味美思中,大多添加多量的糖,也是為了抵消某些苦味,使其味感有苦,但不難受。糖也可掩蓋單寧的澀味,可推遲澀味及苦味的呈現時間;少量的糖可降低鹽的咸味。但少量的鹽則可增強糖的甜味,而多量的鹽卻可消除糖的滋味感。總之,甜味與酸味之間、甜味與苦味之間、甜味與酸味加苦味之間,均可達到相互平衡的狀態。
各種呈味成分之間,尚有如下疊加的現象。例如苦、澀味可增強酸味感;酸味在酒液剛人口時能掩蓋苦味,但在“后味”中卻能增強苦感;澀味始終增強原有的酸味感;咸味能突出過強的酸味、苦味及澀味感。若在反復品評中,如果品嘗同一種酸、或苦、或既苦又酸的酒液的次數越多,則其味感呈現越快,表現也越強烈。
總之,酒品給人的味覺是一種復雜的綜合味感,通常要求諸味俱全而又相互諧調,若酒中缺乏適量的澀味、苦味、辣味等成分,則會使酒體單薄、酒味單調。酒品的香氣也是綜合性的。進而言之,色、香、味、格均集中地反映在酒這統一體中,有些色澤成分,同時也是香氣和口味成分,不應將其截然分開來予以理解,這就是統一性與相對獨立性及主次之分的辨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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