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特供煙、特供酒”,消費者往往聯想起高額的售價和豪華的包裝。但隨著監管部門打擊力度的加大,違法“特供酒”開始躲到網上銷售,并企圖通過簡化包裝和廉價策略提高欺騙性,蠱惑消費者。
特供煙
首先我們要來區分特供煙和非上市煙是兩個概念。
在現實生活中,我們確實能見到幾種非上市的煙。比如,卷煙的試制品、非賣品等。試制品一般是卷煙上市之前供相關人員測試的產品;非賣品也是煙草企業生產,供市場測試等用途,不允許買賣的煙草產品。不論是試制品還是非賣品,都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數量一般較小,同時不允許在市場上銷售,但是這些產品并不屬于特供產品。部分制假分子利用消費者獵奇心理,制造相應產品進行銷售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
特供煙在特殊歷史時期確實曾經存在。在上世紀50—90年代,很多產品都是按照國家計劃生產,屬于計劃外生產煙。計劃外生產的產品一般是作為福利品,不予出售,而是專門給特定人群使用的香煙。2003年之后,相關部門下令取消特供煙草產品,所以特供煙現在肯定是沒有了。在黑市上所謂的特供煙,基本都是假冒卷煙。
專供酒
同特供煙情況相同,在計劃經濟時代,確實存在過特供酒產品。這些酒專供特殊群體且有著嚴格的管理,市面上不允許流通,更不允許隨意買賣。普通消費者沒有機會買到。
2013年3月,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財政、審計、工商等五部門發出通知,嚴禁任何政府機關以及事業單位使用或授權冠以“特供”、“專供”等標識的物品。
當年12月份,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也曾下發通知,要求酒類企業不準生產標注有“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的白酒。
現在來說,各大酒廠品牌基本不存在專供、特供產品的生產。在產品上打上“特供”、“專供”標識是違反廣告法的。現在很多酒廠企業走的是定制路線,針對特定的大客戶定向開發,但不再叫專供,而是定制,其實定制非常簡單,我們普通消費者也能找部分酒廠定制產品。
現在能看到的特供酒至少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因為酒沒有保質期,在特殊歷史時期生產的特供酒現在依然可能存世,這部分肯定是好酒;第二種,在規定出臺之前一些小酒廠打著專供旗號生產的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第三種,近期生產又“做舊”的產品,質量更是不敢保證。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現在那些打著茅臺、五糧液特供酒旗號的酒,并且大量流通的,基本就是仿冒品牌的假酒產品。所以,廣大消費者對市場上或網絡上出現的類似特供煙、特供酒,不要輕易相信,如發現銷售該類假冒卷煙或酒類的網店或商店,請第一時間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