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事記:
1967年仁懷縣人民政府又遷回中樞鎮,中樞區區工所遷至茅臺鎮,茅臺鎮再次成為鄉級鎮。
由于 1968 年茅臺酒廠領導班子的“靠邊站”,盡管廣大工人堅守生產崗位,沒有停產,但生產積極性還是受到了嚴重打擊,加之所謂“大批判開路”等一套“左”的活動,使企業管理陷于嚴重混亂之中。有章不循,使生產不能正常進行,也令科學試驗的成果無法在生產上全面推行,企業虧損的情況連年發生。
20 世紀 60年代,內銷茅臺酒的“三大革命”背標開始登上歷史舞臺,一直沿用至 80年代初期。背標內容為:
“茅臺酒是全國名酒,產于貴州省仁懷縣茅臺鎮,已有二百余年的悠久歷史。解放后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開展三大革命運動,不斷地總結傳統經驗,改進技術,提高質量。具有醇和濃郁、特殊芳香、味長回甜之獨特風格。貴州省茅臺酒廠啟 年 月 日”。
1968 年產量為 338 噸,其中出口銷量為72.6 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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