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事記:
1955 年 11 月,茅臺酒廠授權貴州茅臺酒商標(金輪牌)在中國香港、澳門地區以及馬來西亞、新加坡等東南亞地區進行注冊,并委托德信公司為茅臺酒廠代理人。
當年,“地方國營茅臺酒廠”更名為“貴州省茅臺酒廠”。中國糧油食品進出口公司在廣州秋季交易會之時向茅臺酒廠提出了商標事宜。周恩來總理也一再強調茅臺酒的品質要保證,茅臺酒廠評酒委員會正式成立。國家繼續投資7.3萬元建設酒廠,余吉寶擔任茅臺酒廠黨委書記,張興忠任廠長。
是年,茅臺酒廠正式授權香港五豐行經銷貴州茅臺酒。
1955 年茅臺酒頂部細節